天全县交警查获酒驾报废车行为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更何况驾驶的还是
报废车,胆大司机在两个严重违法行为下,付出了严重的代价。3月16日,天全县民警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
报废车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近日,民警在协调处理一起轻微擦挂交通事故时,发现当事一方陶某言辞闪烁,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件,且身上带有一股酒味,他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未悬挂正式号牌。
民警随即将双方带回进一步调查。经查,陶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系报废车,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后,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陶某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已达报废车标准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天全警方已依法对陶某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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