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了竟然还敢拉货上高速
2018年7月8日下午15时许,青岛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荣潍高速明村收费站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本该
汽车报废,车身锈迹斑斑的白色轻型载货车收费站驶出,因车身过于老旧,随即民警让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然而驾驶员吴某却称自己出门过于着急所以驾驶证和行驶证都落在家里忘记携带了,但当询问吴某身份证号码时吴某竟称自己记不住,民警只能将吴某带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信息核查,但是此时吴某一听竟然要去派出所的时候感到心虚,这才拿出了自己驾驶证,并向民警坦白自己目前驾驶的这辆小货车属于汽车报废车辆,民警经过公安网查询发现该车状态确实已经被汽车报废注销。
据吴某交代是因为自己家的亲戚打电话让自己帮忙到明村拉西瓜,虽然自己家有一辆重型载货汽车,但因为重型载货汽车油耗比较高而且且西瓜数量不多,感觉开一个重型货车“太不值得”,从而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这辆报废车来企图,本以为省几个小钱,殊不知“亏”的更多。
经民警的教育和劝导,吴某认识到驾驶汽车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员吴某因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将被扣留、吊销,且收缴、强制汽车报废、驾驶的报废机动车,并处1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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