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加快报废“小黄”治理不力领导被约谈
东营加快报废“小黄”治理不力领导被约谈
7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治理淘汰
报废黄标车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黄标车的淘汰及治理情况。据悉,今年东营将
淘汰报废黄标车32255辆,截至6月30日仅完成10.85%,离全部报废淘汰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一辆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25辆国四标准车排放量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治理淘汰黄标车是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源头性措施。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卫忠称,目前大气污染的各项来源中,30%是机动车尾气造成的,黄标车是主要污染源,“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5辆国四标准车的排放量。”
东营今年将淘汰32255辆黄标车
按照要求,我市将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黄标车全部淘汰任务,即淘汰32255辆。根据发布会情况,1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仅
淘汰黄标车3501辆,其中“黄改绿”车辆525辆,完成总任务的10.85%。
各县区淘汰数量排名依次是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开发区、东营区、垦利县,分别完成今年任务的16.71%、15.68%、9.15%、8.78%、8.49%、6.10%。
东营多举措治理淘汰黄标车
6月查处黄标车违法2220起
为治理淘汰黄标车,我市采取了限行、查处、严格登记管理、严格营运管理、严格经营管理及推进“黄改绿”等措施,6月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2220起,其中黄标车闯禁行275起,机动车冒黑烟1716起,未取得环保标志上路229起。
据悉,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2013年12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限行,2014年11月1日起,高速公路、各县区城区限行。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黄标车。对于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处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对于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200元罚款。对于机动车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限期维修。对于伪造、变造
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或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一律予以收缴,并处500元罚款。
我市加快推进“黄改绿”工作,目前全市“黄改绿”改装企业由最初的2家增加到现在的7家。今年1月至6月,全市已完成“黄改绿”车辆525台。
下一步,我市将开展
黄标车集中宣传周活动,并组织集中拆解仪式,每个县区将至少设立一处黄标车回收点,方便市民办理黄标车报废事宜。针对黄标车车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未办理淘汰手续之前,将限制办理车辆挂牌、车辆过户、车辆审验、驾证审验等所有车驾管业务。
另外,自7月1日起,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约谈排名后两位的县区政府负责人;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位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开约谈相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底完不成任务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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